企業為拓展商機,必須積極前往國外參加各種展覽。國際商展除了是提高產品知名度、爭取客戶的重要管道外,往往也是蒐集侵犯智慧財產權事證之最佳機會。
隨著知識經濟的發展,全球智慧財產權保護聲浪高漲,尤其是工業國家業者更將其專利、商標、著作權等視為其競爭利器,無不積極保護,要求政府制訂各種打擊仿冒措施。由於仍有外國廠商認為亞洲廠商的仿冒行為是相當嚴重的問題,因此在國際商展蒐集亞洲參展者之仿冒資料,也就成為工業國家業者經常使用的方法。
德國廠商近年來飽受仿冒之苦,要求德國政府大力支持各類反仿冒行動。自2008年以來,德國警方連續在數檔國際大型商展發動反仿冒及侵權搜索行動,即是執行反仿冒政策之具體表現。有鑒於廠商在國外參展遭指控侵害智慧財產權是一個可怕的夢魘,必須瞭解可能之法律風險,如相關之民、刑事責任,以及因應之道,才能妥謀對策並加以防範。本組特於日前拜會漢諾威赫爾富特律師事務所 (Herfurth & Partner) 林姵妏律師,請教有關台商在德國參展遭遇專利權爭議因應對策,據以撰寫本文,謹藉此向林律師表達誠摯謝意。
為便於台商瞭解,本文共分6個段落,首先簡介德國專利權及糾紛處理程序,其次透過問題導向的Q & A方式,提供面臨刑事及民事問題時的因應步驟。再來則是提出如何避免可能之搜索或扣押、聘請律師費用、以及其他注意事項等資訊。
一、專利權及其糾紛處理程序簡介
德國專利權保護規範區分為技術(或發明)、新型及新式樣3種類型,並採屬地主義,僅在德國有合法註冊的專利權才受有保障 ,所以在台灣註冊的的專利權及相關文件原則上無法在德國主張,建議台商最好在德國申請專利以利保障。此外,倘涉及侵犯專利權,參展商可能要面對刑事及民事程序如下:
(一) 刑事程序:由權利人向檢察官或法官告發,在一般情況下係告訴乃論案件(註:權利人可以和解並撤回告訴),但展覽因涉大量商業行為,侵權事證情節較重大,經權利人向檢察官告發後,檢察官一般會以公訴罪辦理(註:一經告發即無法請求撤回告訴),由檢方視情形指揮刑事警察進行搜索及扣押以保全證據,最後可能之結果包含緩起訴、罰金等。
(二) 民事程序:由權利人至民事庭提起,並依正常程序傳喚侵權人說明,但是遇到緊急情形時,可向法院請求緊急假處分,此時將由執達員依據法院假處分令執行扣押證物。第3種方式為權利人委託律師,以存證信函或到攤位警告等方式進行。
(三) 民事與刑事程序之差別在於,民事案件權利人必須自己申請法院相關處分令或提起告訴,有時也必須預先負擔相關費用,而刑事程序一經告發後,原則上即由檢察官主導並運用國家力量進行調查,不僅權利人不用花錢,而且搜索及扣押範圍比較大,故可發揮很大的威嚇作用。
(四) 有鑒於依刑事案件告發對權利人而言,效果快速有效,對權利人相當有利,依本組觀察,權利人越來越喜歡採用刑事告發,此一趨勢請參展廠商務必留意。
二、刑事問題Q & A
(一)遇到一大群很像警察的人來攤位該怎麼辦?
1.先瞭解有哪些人來?
這個時候不要慌,要先確認他們是不是下列人士。如果是,那就代表遇到刑事案件!處理刑事案件通常是警察,有時也會有檢察官、專家證人、專利權人以及其委任律師隨行。
2.他們來的目的是什麼?
警方處理專利刑事案件時,通常會先找負責人 以及蒐集罪證(也就是展品或海報等)。負責人係指攤位現場的負責人,通常只要名片上印有經理層級以上,實務上就可以推定符合。至於罪證的部分,檢警會依據搜索令所載範圍,搜索相關物品,並就所有嫌疑物品進行扣押,所以範圍可能會很大。應注意的是,如果攤位現場人員相互推諉遲遲無法推出負責人,則會被視為妨礙公務,可能導致全部被帶回警局偵訊,故請務必配合偵訊。一般而言,展覽期間之專利刑案偵訊,除非情節非常重大,否則警方不會將侵權嫌疑人帶回警局。
3.我可以主張什麼權利?
(1) 有關個人資料的部分,包含提出姓名、住址、出生地、護照等,是法定必須回答的事項,不能行使緘默權。
(2) 有關案情的部分,有保持緘默的權利,所以只要跟檢警說明對案情不想多作表示,他們就不會繼續追問相關細節。
(3) 要求翻譯人員:通常德國警方執法人員不黯英語,且法院相關文件亦均為德文,遇此情形請儘快向組團單位求援或聯絡駐外單位,相關駐外單位之聯絡方式可以從外交部、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外貿協會網站取得,出發參展前請先備妥,以備不時之需。當然亦可以選任法院的翻譯人員,不過價格非常昂貴(每小時約55歐元,從出發即起算費用)。
4.可能面對的流程及應注意事項:
原則上警方來到現場之後會先表明身份及出示證件,並表明此行之目的。其次則詢問負責人為誰,並且詢問其個人資料與案情筆錄。同時也會進行搜索、扣押或簽署保釋金同意書等程序。倘有權利人之委任律師隨行,則可能會趁機提出相關切結書要求您簽署。
(1) 製作筆錄(Beschuldigtenvernehmung):有關案情的部分可以行使緘默權,不過檢警製作完成筆錄後,要確認其所記載的內容跟你講的一致才可以簽名!
(2) 扣押(Beschlagnahme)證物:通常檢警搜索並扣押後證物,會出示一份所扣押的物品清單,請務必清點相關物品都有載明才可以簽名。此外,德國警方依法執行公務,除非貴公司可以提出在德國具法律效力的權利文件反駁,否則應在合理範圍內儘量配合,請切記,情緒性之語言及動作於事無補,但可能又衍生妨害公務等刑事責任。當然如果有一些行為讓您有疑義時,仍宜透過現場協助人員詢問。
(3) 保釋金(Sicherheitsleistung或Kaution)及保釋金同意書:為保證被告出庭應訊或執行有罪時之罰金,檢方可能會要求侵權嫌疑人交付保釋金並簽署書面文件,同意保釋金在獲判有罪時可當罰金沒收。然而,檢方不一定會要求繳交保釋金,而是依照案情輕重決定是否課處。另依實務經驗觀察,通常課處之金額為歐元500至2000元不等。
(4) 切結書或其他文件:權利人律師可能會要求簽署切結書或其他文件,由於這不是刑事程序中的一環,所以除非你的律師建議簽署,否則請勿簽署任何不明文件。
(二)可否請他們不要把展品帶走?
在搜索過程中,只要屬於搜索令所載範圍之相關展品均可扣押,除非貴公司能提出「在德國有效之專利文件」(註:由於專利權係屬於屬地主義,僅在合法註冊之國家或地區才有保護,所以如果專利權僅在台灣註冊,則無法在德國主張),證明貴公司擁有該專利權,否則很難制止他們把相關展品帶走或將海報撤除。
(三)展品什麼時候可以拿回來?
原則上,專利刑事案件通常要進行8至9個月以上,最快也要3至4個月,所以被扣押的展品無法在展覽結束前取回。事後如法院判定侵權確定,被扣押之展品將被銷毀;若無侵權事實,則可要求法院寄還證物。
(四)人身自由?
原則上,只要有交付保釋金並簽署保釋金同意書,就可以離境回國。其次,由於保釋金之功能在擔保侵權人無法出庭之相關後果,所以倘最後若獲判無罪就會返還;倘有罪,則會被當作罰金沒收。
(五)專利刑事案件常見的結果:
1. 緩起訴處分(Einstellung gegen Auflage):在案情較輕微時,檢察官可能會做出緩起訴處分,此時可能會有罰鍰,並從保釋金中扣除。
2. 簡易的有罪判決(Strafbefehl):在犯罪事實明確且刑度可易科罰金的狀況,可由檢方申請,並經法院同意之後,在不開庭審訊的前提之下,將侵權人定罪並處以罰金,保釋金通常在這個時候就會被當作罰金沒收。同時,侵權人也會在德國留下刑事案底。視被科處罰金天數的高低,也可能對於未來在申請或延長簽證時造成影響。
3. 無罪判決或不起訴處分:法院或檢察官會將扣押物品以及保釋金返還侵權人。
(六)如果無罪,要跟誰請求展覽的相關損失?
由於刑事偵查係由檢察官代表國家進行,所以當最後確定無罪的時候,被控侵權者可以向德國官方請求無法順利參展所衍生的損害賠償。至於告發人的部分,除非能夠舉證他們的過失,例如明知且意圖干擾參展才誣告貴公司,否則很難追究他們的刑事及民事責任。
三、民事問題Q & A
(一)先瞭解哪些人來?
如果沒有看到刑事程序的檢警等人,那可能就是遇到民事程序。民事程序會來的人從專利權人、競爭者或受委任律師都有可能。應特別注意的是,如果權利人向法院申請假處分令,則執達員(Gerichtsvollzieher)亦會前來,由於執達員係執行公權力,所以建議在合理範圍內儘量配合。當然如果有一些行為讓您有疑義時,仍宜透過現場協助人員詢問。
(二)他們來的目的是什麼?
通常他們要找的是貴公司而不是負責人。至於會採取的行動包含警告以及執行假處分令,簡述如下:
1. 警告
警告信通常會包含下列內容:
(1) 說明侵害的行為及其法律效果;
(2) 要求提出附有違約處罰的不做為聲明;
(3) 要求提出承認錯誤的聲明(任諾聲明);
(4) 設定答覆期限;
(5) 表明如果期限經過仍無結果時,將採取法院程序。但有關被警告人有義務負擔律師費用等條款,並不一定會包含在警告內容之中。
依據德國法令,被警告人對於警告信並沒有限期答覆及說明的義務,但對方或其委任律師則可能會趁機出示切結書之類的文件要求您簽署,除非您的律師同意,否則請勿任意簽署任何不明文件。
2. 假處分
在正常狀況中,當被警告人未依期限回應債務人之警告時,權利人會轉向法院正式提起告訴或申請有關侵權行為的假處分(註:由於此時法院尚未就事實時做出裁判,所以稱之為「假」處分,或暫時性處分),並由執達員到攤位進行扣押證物等程序。即使事先從未收到對方的警告,也可能遭到這類的緊急處分,也就是權利人向法院主張倘未即時扣押展覽物品,則侵權人會在參展完就離開,損害便無從防範或追究。這時雖然沒有先做警告的動作,但法院也會給予假處分令。由於這類假處分令只需要證明「極可能有侵權行為」而且「很緊急」即可,所以過去實務上經常出現。
(三)我可以主張什麼權利?
只有刑事偵訊才能要求請翻譯,民事案件則沒有明文規定,但可自行請人協助。若執達員沒有帶翻譯隨行,可與其商議。
(四)展品什麼時候可以拿回來?
原則上專利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類似,通常要進行至少數個月以上,所以被扣押的展品很難在展覽結束前取回。當貴公司獲判勝訴,法院將會將東西返還;若敗訴,則東西可能會因對方的請求而被銷毀。
(五)人身自由?
民事案件不會影響您的回國權利。
(六)專利民事案件常見的結果:
由於民事程序係雙方當事人間的訴訟,所以會有勝訴及敗訴的結果,而非有罪或無罪。倘貴公司勝訴,則法院會歸還您的相關展品;倘貴公司敗訴,則相關展品可應對方要求而被銷毀,對方也會請求賠償其損失。
(七)如果勝訴,要跟誰請求展覽的相關損失?
由於民事程序係由對方申請而啟動,所以倘若因對方行為造成您的損失,侵權人可以向法院請求對方所造成的損害賠償,不過同樣也必須舉證他們的過失,例如明知且意圖干擾參展才誣告貴公司,否則很難追究他們的相關責任。
四、有沒有可能事先避免這些不必要的麻煩?
1. 在德國申請專利
最好的保護方式係在德國申請專利權,不僅可以在德國有效,更有機會在整個歐盟地區具有效力。相關申請可以找專利律師協助。
2. 請律師協助
若貴公司在德國沒有專利,最好在參展前請德國律師檢索相關展品是否涉及侵害專利、可能的專利權人或專利管理公司為何,並且預先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
3. 申請「保護聲明」
(1) 原則上,貴公司可以聘請德國律師 ,並提出相關德文專利文件向德國法院申請「保護聲明」,以因應可能的民事暫時性處分(例如假扣押等),但此聲明並無法拘束檢警的搜索行動。
五、聘請律師或翻譯在協助的費用有多高?
1. 民事及刑事案件律師費用:原則上,處理一般刑事案件的費用約歐元1,000元,但還是要看實際的工作時數決定;民事案件因標的價值及專利本身的複雜性不同,費用較難預估。如果是要聘請律師展覽期間在現場協助,則要個案談。
2. 專利律師:由於僅能從事專利認定,故原則上只能協助一般律師鑑定專利,不可獨自承辦任何民事及刑事侵權案件。費用方面則係依據專利權案件的金額及複雜性來計算,收費相當昂貴。
3. 翻譯人員:原則上一天大約是歐元500元。
六、其他注意事項
1. 隨身攜帶護照及相關身份證明文件。
2. 可預先將在德國有效之專利文件擬好德文或英文聲明稿,列舉貴公司專利範圍,以避免遇到突發狀況時過於慌亂。要再次提醒的是,專利權係採屬地主義,僅在有合法註冊的國家才受有保障,故原則上台灣的專利權及相關文件無法在德國主張。

駐德國代表處經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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